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

张素君律师 法律知识 60

《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》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24年7月发布。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,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核心点:一、企业所得税

  1. 法律形式改变:企业在不改变经营实质的情况下改变法律形式,如名称、地址、组织形式等,税收优惠等权益由变更后企业承继。

  2. 债务重组: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债务让步,可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3. 股权收购: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股权以实现控制,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4. 资产收购: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,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5. 企业合并: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,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6. 企业分立: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,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7. 跨境重组:涉及中国境内外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,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8. 集团内部资产(股权)划转:集团内部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,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。

  9.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: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,可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。

  10.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:改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,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。

二、增值税

  •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,如合并、分立、出售、置换等,涉及的货物、不动产、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。

三、契税

  1. 企业、事业单位改制:整体改制后,如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,承受原企业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
  2. 公司合并与分立:合并或分立后,如投资主体存续或相同,承受原公司土地、房屋权属免征契税。

  3. 企业破产:破产企业以土地、房屋抵偿债务,承受方满足条件的,可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。

  4. 资产划转:按政府规定划转土地、房屋权属的单位,或母公司以土地、房屋权属向全资子公司增资,免征契税。

  5. 债权转股权: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
四、土地增值税

  • 在改制重组过程中,如整体改制、合并、分立、作价入股投资等,房地产转移、变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
五、印花税

  • 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资金账簿、应税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等,可享受免征或不再贴花的优惠政策。

附录

  • 提供了税收政策文件和征管文件的详细汇编,方便纳税人查询和应用。

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负担,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《企业重组业务 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》全文下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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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企业兼并重组 税收优惠政策 特殊性税务处理 增值税不征税 契税免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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